宁乡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住院病人须知
一、环境及制度介绍
1、为了您的安全和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,请自觉遵守病房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,住院期间请勿外出、外宿。如果擅自外出,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。
2、病房为您配备了床、床上用品、床头呼叫器及热水瓶。医院24小时供应热水,请您注意用水安全,防止烫伤。白天送开水两次,您可在护士站办理物品租用手续。
为保持住院环境安静、清洁,请保持床位整洁,勿在房间及走道内大声喧哗,不向窗外、地面倒水或扔垃圾,不在室内吸烟。21:00-8:00病房谢绝探视。访视人员不得睡在病床上,请勿互串病房。请在指定地点晾晒毛巾和衣服。请正确使用和爱护病房内的设施,如有损坏、照价赔偿。陪护床租用时间为21:00-7:00时,床位须开放在地面,禁止架铺在凳或其他物品上,以免发生意外,早7:00,请及时退组。
4、未经医院办公室批准,谢绝任何人在病房拍照或录像。
5、请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炉、电热杯、电暖器等、酒精炉及易燃、易爆物品;氧气及煤气管道10米范围内禁止明火;严禁高空掷物、请注意乘电梯时的安全;谨防滑到、烫伤等;禁止攀爬窗户和阳台,后果自负。病房可使用空调调节室温,禁止使用热水袋,如擅自使用热水袋,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。
6、本病室为母婴同室病房,婴儿必须加强看管,不可将婴儿独自留在病房,谨防婴儿丢失或被拐骗;请熟悉并核对医务人员的胸牌,防治不法分子冒充行骗。婴儿应单独睡在婴儿床上,避免发生婴儿坠床、或捂被窒息。新生儿免费洗浴时间为上午8:30-10:30。
7、我院是爱婴医院,贯彻执行母乳喂养的各项政策,执行母乳喂养,实行母婴同室,按需哺乳,禁止携带和使用奶瓶、奶嘴,母乳喂养监督热线:87841362。
8、请你不要再母婴区室内使用手机,以免干扰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。
9、对情绪不稳定或意识智障、精神失常的病人和小孩加强看护,防止受伤,走失或其他意外发生。
10、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、人格权、人身权,维护医院环境及医院正常就医秩序。如果您对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满意,您可向有关医务人员和科室负责人反映,如仍不能满意,可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反映,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妥善解决。
11、如您发现有药品、医疗器械商业贿赂行为或对医疗收费有意见,欢迎举报,举报电话:87834508。
12、本院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可在湖南省药价格网上查询。
二、您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
1、您享有医疗救治\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。
2、您享有知情同意权、隐私权、选择权,可向病室医护人员了解有关您的病情、诊断、治疗、护理等情况。
3、如果您对医疗费用有疑问,请及时与病室医护人员联系。
4、医院严禁医护人员收受红包、礼品。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就是对我们最好的鼓励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请配合治疗(包括饮食、生活、健康指导)。
2、为了您的财产安全,请妥善保管您的钱物,若发生丢失医院概不负责。
3、为保证用药安全,请您不要自行邀请医院外的医师会诊和使用院外带进的药品。
4、当医生通知您出院,请您按照医务人员的安排办理结账手续。
5、投诉电话:87834508。病室联系电话:87841362
谢谢您的信任、理解、支持与配合,祝您早日康复!
宁乡市妇幼保健院儿科住院病人须知
一、环境及制度介绍
1、为了您的安全和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,请自觉遵守病房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,住院期间请勿外出、外宿。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出者,必须签署《住院病人要求外出申请书》并征得主管医师和护士长的同意,擅自外出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。
2、为保证环境安静、整洁、安全,请您保持床单整洁,请勿互串病房。请在指定地点晾晒毛巾和衣服。请正确使用和爱护病房内的设施,如有损坏,须照价赔偿。
3、未经医院办公室批准,谢绝任何人在病房拍照或录像。
4、亲友探访时间:每天8:00—21:00
5、请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炉、电热杯、电暖器等、酒精炉及易燃、易爆物品;氧气及煤气管道10米范围内禁止明火;严禁高空掷物、请注意乘电梯时的安全;谨防滑到、烫伤等;禁止攀爬窗户和阳台,后果自负。
6、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、人格权、人身权,维持医院环境及医院正常就医秩序。如果您对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满意,您可向有关医务人员和科室负责人反映,如仍不能满意,可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反映,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妥善解决。
7、我院是爱婴医院,贯彻执行母乳喂养的各项政策,执行母乳喂养,实行母婴同室,按需哺乳,母乳喂养监督热线:87841362。
二、患者知情权及隐私权
1、您享有医疗救治、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。
2、您享有知情同意权、隐私权、选择权、可向病室医护人员了解有关您的病情、诊断、治疗、护理等情况。
3、如果您对医疗费用有疑问,请及时与病室医护人员联系。
4、医院严禁医护人员收受红包、礼品。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就是对我们最好的鼓励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请配合治疗(包括饮食、生活、健康指导)。
2、请妥善保管您的贵重物品和现金,不要随便委托他人看管,以免丢失。
3、为了保证诊治安全,请您不要自行邀请和接受医院外的医师诊治,不要擅自使用外购的药品。
4、当医生通知您明日出院,请您第二天上午到”住院结算中心“办理结账手续(请带上所有的交费收据)。办理好结账手续后,清点好自己的物品,到护士工作站办理相关出院手续。
5、投诉电话:87834508
宁乡市妇幼保健院乳腺科住院病人须知
尊敬的病友及家属: 感谢您对本院的信任!为了让您尽快地得到有效的治疗和护理,早日康复出院,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。
一、环境与制度介绍
1.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,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护理,安心休养。您进入病房后,护士会为您安排床位,介绍病房环境,您的责任护士、主管医生会做自我介绍,与您进行交流。
2.办理住院手续后,您将开始得到一系列的治疗及护理。为了保证您的安全,请您不要随意外出或外宿,以免延误治疗及影响医护人员对您的病情观察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,请您与主治医生说明,根据病情得到许可后,由您本人写书面请假条,经主治医生签名、盖章后有效。您在住院期间外出,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,如发生病情突变会得不到医生及时有效的救治。如果您是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患者,您将需要自己负担某些在外出期间不予报销的费用;您要承担在外出期间发生的损失或伤害,免除医院的一切责任;擅自外出者,按自动出院处理,在院外发生任何意外,责任自负。
3.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,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。严禁带入危险物品。钱财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丢失、被盗自行承担;为保证环境安静、整洁、安全,请您保持床单整洁。访视人员不得睡在病床上,请勿互串病房。请正确使用和爱护病房内的设施,如有损坏,须照价赔偿。
- 探视时间: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。探视时间为每天下午3~6点。每次不超过2人,以保持病房安静,避免影响病人休息。陪住需经主管医师、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。每位病人只能有一位家属陪伴。重症监护另有规定。
5.未经医院办公室批准,谢绝任何人在病房拍照或录像,住院患者未经许可请不要进入诊疗场所,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它医疗资料。
6.请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炉、电热杯、电暖器等、酒精炉及易燃、易爆物品;严禁高空掷物、请注意乘电梯时的安全;谨防滑倒、烫伤等;禁止攀爬窗户和阳台,后果自负。
7.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、人格权、人身权,维持医院环境及医院正常就医秩序。如果您对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满意,您可向有关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人反应,如仍不能满意,可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反映,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安善解决。
二、患者知情权及隐私权
1.您享有医疗救治、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。
2.您享有知情同意权、隐私权、选择权,可向病室医护人员了解有关您的病情、诊断、治疗、护理等情况。
3.如果您对医疗费用有疑问,请及时与病室医护人员联系。
4.医院严禁医护人员收受红包、礼品。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就是对我们最好的鼓励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请配合治疗(包括饮食、生活、康复指导)。
2.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和现金,不要随便委托他人看管,以免丢失。
3.为了保证诊治安全,请你不要自行邀请和接受医院外的医师诊治,不要擅自使用外购的药品。
4.当医生通知您出院,请您按照医务人员的安排办理好结账手续,清点好自己的物品,到护士工作站办理相关出院手续。
5.投诉电话:87834508
6.科室联系电话:87841357。
谢谢您的信任、理解、支持与配合,祝您早日康复!
宁乡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住院须知
尊敬的病友及家属: 感谢您对本院的信任!为了让您尽快地得到有效的治疗和护理,早日康复出院,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。
一、办理住院流程
1.患者及陪人持入院单先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,实施一人一陪原则。
2.持入院单于住院部四楼护士站预约住院时间。
3.携带好各类证件:身份证、社会保障卡(一卡通)、精准扶贫者(携带好各类证件:身份证、社会保障卡(一卡通)、精准扶贫对象带扶贫手册 )。
4.自备好住院自需生活用品,备宽松衣物,手术患者最好备宽松睡衣。
5.择期手术患者来院当日空腹,尽量在 8 点来院,方便当日行检查;糖尿病患者,不作空腹要求。
6.办理住院时请出示患者和陪人健康码、行程码及核酸结果。
8.如有预约当日住院患者未到医院请与电话联系,重新确定住院日期。
二、环境及制度介绍
1、为了您的安全和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,请自觉遵守病房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,住院期间请勿外出、外宿。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出者,必须签署《住院病人要求外出申请书》并征得主管医师和护士长的同意,擅自外出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。
2、为保证环境安静、整洁、安全,请您保持床单整洁。访视人员不得睡在病床上,请勿互串病房。请在指定地点晾晒毛巾和衣服。请正确使用和爱护病房内的设施,如有损坏,须照价赔偿。
3、未经医院办公室批准,谢绝任何人在病房拍照或录像。
4、请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炉、电热杯、电暖器等、酒精炉及易燃、易爆物品;氧气及煤气管道 10 米范围内禁止明火;严禁高空掷物、请注意乘电梯时的安全;谨防滑倒、烫伤等;禁止攀爬窗户和阳台,后果自负。
5、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、人格权、人身权,维持医院环境及医院正常就医秩序。如果您对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满意,您可向有关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人反应,如仍不能满意,可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反映,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安善解决。
三、患者知情权及隐私权
1、您享有医疗救治、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。
2、您享有知情同意权、隐私权、选择权,可向病室医护人员了解有关您的病情、诊断、治疗、护理等情况。
3、如果您对医疗费用有疑问,请及时与病室医护人员联系。
4、医院严禁医护人员收受红包、礼品。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就是对我们最好的鼓励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请配合治疗(包括饮食、生活、康复指导)。
2、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和现金,不要随便委托他人看管,以免丢失。
3、为了保证诊治安全,请你不要自行邀请和接受医院外的医师诊治,不要擅自使用外购的药品。
4、当医生通知您明日出院,请您第二天上午到“住院结算中心”办理结账手续(请带上所有的交费收据)。办理好结账手续后.清点好自己的物品,到护士工作站办理相关出院手续。
5、投诉电话:87834508
6.科室联系电话:87828120
谢谢您的信任、理解、支持与配合,祝您早日康复!
宁乡市妇幼保健院住院病人告知书
尊敬的病友和家属:
感谢您对我院产科的信任!为了让您尽快得到有效的治疗和护理,早日康复出院,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。
您住在 科室 号床。您所住病区的主任是 ,
主管医生是 ,护士长是 ,负责护士是 。
您有什么身体上的不适和生活上的要求,请随时向您的负责医生和护士反映,我们会尽力帮您解决。
一、环境及制度介绍
1、为了您的安全和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,请自觉遵守病房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,住院期间请勿外出、外宿。如果擅自外出,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。
2、病房为您配备了床、床上用品、床头呼叫器及热水瓶。医院24小时供应热水,请您注意用水安全,防止烫伤。白天送开水两次,您可在护士站办理物品租用手续。
3、为保持住院环境安静、清洁,请保持床位整洁,勿在房间及走道内大声喧哗,不向窗外、地面倒水或扔垃圾,不在室内吸烟。21:00—8:00病房谢绝探视。访视人员不得睡在病床上,请勿互串病房。请在指定地点晾晒毛巾和衣服。请正确使用和爱护病房内的设施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陪护床租用时间为21:00—7:00时,床位须开放在地面,禁止架铺在凳或其它物品上,以免发生意外,早7:00,请及时退租。
4、未经医院办公室批准,谢绝任何人在病房拍照或录像。
5、请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炉、电热杯、电暖器、酒精炉及易燃、易爆物品;氧气及煤气管道10米范围内禁止明火;严禁高空抛物、请注意乘电梯时的安全;谨防滑倒、烫伤;禁止攀爬窗户和阳台,后果自负。病房可使用空调调节室温,禁止使用热水袋,如擅自使用热水袋,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。
6、本病室为母婴同室病房,婴儿必须加强看管,不可将婴儿独自留在病房,谨防婴儿丢失或被拐骗;请熟悉并核对医务人员的胸牌,防止不法分子冒充行骗。婴儿应单独睡在婴儿床上,避免发生婴儿坠床、或捂被窒息。新生儿免费洗浴时间为上午8:30—10:30时。
7、我院是爱婴医院、贯彻执行母乳喂养的各项政策。推行母乳喂养,实行母婴同室、按需哺乳,禁止携带和使用奶瓶、奶嘴,母乳喂养咨询热线:87841362。
8、请您不要在母婴区室内使用手机,以免干扰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。
9、对情绪不稳定或意识障碍、精神失常的病人和小孩加强看护,防止受伤,走失或其它意外发生。
10、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权、人格权、人身权,维持医院环境及医院正常就医秩序。如果您对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满意,您可向有关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人反映,如您仍不能满意,可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反映,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妥善解决。
11、如您发现有药品、医疗器械商业贿赂行为或对医疗收费有意见,欢迎举报,举报电话:87834508。
12、本院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可在湖南省医药价格网上查询。
二、您享有的知情权及隐私权
1、您享有医疗救治\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力。
2、您享有知情同意权、隐私权、选择权,可向病室医护人员了解您的病情、诊断、治疗、护理等相关情况。
3、如果您对医疗费用有疑问,请及时与病室医护人员联系。
4、医院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、礼金,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就是对我们最好
的鼓励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请配合治疗(包括饮食、生活、康复指导)。
2、为了您的财产安全,请妥善保管好您的钱物,若发生丢失医院概不负责。本院无催乳医生,如遇有此类人员,请自觉抵制,并欢迎向医务人员举报。
3、为保证用药安全,请您不要自行邀请医院外的医师会诊和使用院外带进的药物。
4、当医生通知您出院,请您按照医务人员的安排办理结帐手续。
5、投诉电话:投诉(院办:87834508,病室联系电话:87841362
谢谢您的信任、理解、支持与配合,祝您早日康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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