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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需知

门诊就诊须知

一、请先挂号后诊病。预约可通过微信公众号、现场、诊间三种方式进行预约。正常上班时间于一楼收费处挂号,下班后于住院部一楼收费处挂号。上班时间:夏季:上午:8:00-12:00;下午:14:30-17:30;冬季:上午:8:00-12:00;下午:14:00-17:00 。

二、我院实施实名制就诊,初诊病人可凭身份证或健康码直接到自助机、微信公众号建档挂号,没有身份证或居民健康卡的就诊患者,请填分诊单到窗口挂号,然后携带病历到相应就诊科室的护士分诊台前分诊、就诊。复诊病人请带门诊病历挂号就诊,诊号当天有效。微信公众号挂号者无需取号,直接到分诊台分诊。

三、假如您是军人、老人、优恤证持有者请于诊病时出示证件方便就诊。医保和持有《特定病种门诊专用证》的病人于诊病时请出示医保卡、身份证及特定病种门诊专用证。医保病人必须按医保规定范围用药。

四、为保证疫情防控、就医秩序及诊室安静,每位医生每次只接待一位患者,行动不便者限一位家属陪同。

五、诊病后,请使用身份证、健康码、诊疗卡、门诊号到门诊收费处或自助机、微信公众号交费。

六、需进行各种注射治疗、抽血化验的请到一楼注射室。

七、各种报告单查取方法:

1、(1)化验报告单请到检验科查取;

(2)通过使用身份证、健康码、诊疗卡、门诊号在门诊咨询台旁的自助机上打印。

(3)通过使用健康码、诊疗卡在微信公众号上查询。

2、心电图、B 超、放射报告请到检查的科室查取。

3、免费两癌筛查报告单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携带身份证到门诊4楼护士站领取。